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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
9月1日

生命在于运动(二)

  上回说道(大概两个月之前)我最喜欢的运动是游泳, 可惜坚持下来也有一定难度,主要不是客观条件上的限制,而是我主观上的惰性。不过来了美国,尤其是认识panda之后,在这位运动健将的言传身教之下,我的羽毛球有了长足的进步,在乒乓球、篮球等运动方面更是取得了质的飞跃,甚至涉猎了一下squash和racquetball。遗憾的是这些运动戳中了我的要害:出汗和无氧,让我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了极大挑战,技术水平也很难得到发挥。当然付出总会有回报,在我和panda的羽毛球双打中,我们连连卫冕成功,乒乓球上panda用左手偶尔也会被我的右手打败。并且不能不承认,运动确实是目前减肥的最有效方法,至少对于我。

  然后最新发现的合我胃口的一项运动是:开车。这个似乎更难被算作运动,除去赛车,但是比起旅游目的反而单纯一些。虽然我认为旅游也是一种运动,尤其在我很喜欢暴走的这一条件下。然而这种快乐究其原因在于我能细细的欣赏风景,并不是单纯发自于走动这个过程的。我想开车对于我的诱惑,大概可以比拟跑步对于一些人的吸引力,而且这种快感是不需要肉体付出太大的代价的(在我没有考虑安全后果的基础之上)。但凡怀着这样心态开车的人,猜想都不能算是大家心目中的好司机。必须承认,我开车不能给大家带来心理上的安全感,一是由于我的随性,二是由于目的之不单纯。 Panda在我身边经常需要提心吊胆,以至于他虽然不享受也宁可自己开车。

  我喜欢开坡度,上坡的前一秒还是未知,下一秒眼界一下子开阔起来,瞬间的失重也像腾云驾雾一样悠悠然的快感。我也喜欢一马平川的大路,尤其在开往北加的路途上,两面是连绵不绝的群山,脚下是笔直的公路延展到天边的地平线,仿佛自己置身于山水画之中。迂回的弯道很少见,也就显得特别珍贵,在Mission与Fremont附近有那么一个小小的弯道,每次都可以左摇右晃逶迤蛇行。

  洛杉矶是个适合开车的城市,大,散,平,更有着我喜欢的天气。即使不考虑音乐这个附加因素,单就是在夜晚漫无目的的,在沿海公路上,在明晃晃的阳光下,在夜晚温热的风中,兜风都是一件很惬意的事,甚至开车去上学也不例外。眼前流动的活力的阳光,在风中疾驰的快感,心情都变得明亮起来。

  打开音乐,放下敞篷,在漫天繁星下,褪去浮躁,品味风中轻快的恬静。